委託試驗流程圖委託試驗申請要點委託試驗計費及件時間說明 中文申請書 英文申請書

 

委託試驗申請要點

  1. 本中心為服務廠商,提供物性及化性之委託試驗,用以了解其產品之性質, 來改善製程與配方技術,確保鞋類產品之品質水準,並建立國內外業者間之公信 力及品質鑑定結果的肯定。舉凡鞋類製造工廠、鞋材供應商或貿易商與其他廠商 或團體機構等,委託本中心代為試驗其產品之物理性質與化學性質等特性者均依 本須知辦理。
  2. 受理委託試驗項目及試驗費用請參閱本中心試驗手冊內容。
  3. 申請委託試驗者,請先填妥試驗申請書,申請書中之各欄內容由申請者詳填 並簽名。檢同委託試驗樣品,親自到本中心或郵寄辦理均可。
  4. 本中心受理委託試驗,按申請之先後順序處理,並依收費標準預估費用,其 完成日期依檢驗時限辦理(普通件7個工作天,速件3個工作天,最速件1個工作天 ),且不包含收件當日計算,若因試驗標準或儀器需求得以延長時間者,交件時間 另議。故委託者確有急切需要時,請先提前申請試驗。
  5. 不同樣品或試驗項目需分開報告時,必須事先聲明。報告完成後,恕不受理 變更。
  6. 試驗完成後,另以傳真或電話通知客戶繳交試驗費用並領取試驗報告。
  7. 試驗結果所發給之報告僅供參考,其記載事項僅對該樣品負責,不得作為其他證明與訴訟之用。
  8. 委託者對試驗結果有疑問時,得於收到報告一週內查詢或申請複驗(以一次為限),複驗費用由查詢者負擔,若樣品已取回或不敷複驗者除外。
  9. 產品委託試驗完成後,剩餘測試樣品,若未申請退樣者,三個月後本中心不負保管之責。

電話:(04) 235935092359011223590114
傳真:(04)23598903
收件:請撥分機701
取件:請撥分機726
諮詢:請撥分機703. 707. 727