財團法人鞋類暨運動休閒科技研發中心資通安全政策

壹、目的
財團法人鞋類暨運動休閒科技研發中心(以下簡稱本中心)為使業務順利運作,防止資訊或資通系統受未經授權之存取、使用、控制、洩漏、破壞、竄改、銷毀或其他侵害,並確保其機密性(Confidentiality)、完整性(Integrity)及可用性(Availability),特制訂本政策如下,以供全體同仁共同遵循。


貳、資訊資產定義
指電腦軟體、硬體、網路通訊設施、資料庫、文件、技術、服務等有形或無形的資產。


    參、適用範圍
  • 本中心員工、接觸本中心業務資料之外部機關人員、委外服務提供廠商人員及訪客。
  • 避免因人為疏失、蓄意或天然災害等因素,導致資料不當使用、洩漏、竄改、破壞等情事發生,對本中心帶來各種可能之風險及危害。資通安全管理應涵蓋14項管理事項:
    • 資通安全政策。
    • 資通安全組織。
    • 人力資源安全管理。
    • 資通資產管理。
    • 存取控制管理。
    • 資通加密管理。
    • 實體與環境安全管理。
    • 系統作業管理。
    • 通訊安全管理。
    • 通系統取得、開發及維護。
    • 供應關係管理。
    • 資通安全事件管理。
    • 營運持續管理。
    • 遵循性。

    肆、內容
  • 應建立資通安全風險管理機制,定期因應內外在資通安全情勢變化,檢討資通安全風險管理之有效性。
  • 應保護機敏資訊及資通系統之機密性與完整性,避免未經授權的存取與竄改。
  • 應強固核心資通系統之韌性,確保本中心業務持續營運。
  • 應因應資通安全威脅情勢變化,辦理資通安全教育訓練,以提高本中心同仁之資通安全意識,本中心同仁亦應確實參與訓練。

伍、審查管理

為確保「資通安全系統」實務運作之可用性、安全性及有效性。本政策及目標應每年依業務變動、技術發展及風險評鑑的結果或配合政府資訊安全管理要求、法令、技術及最新業務發展現況至少評估或修訂審查一次。


陸、施行

本政策由中心核定後,依據「文件及資安記錄管理規定」公告或傳達給本中心各單位人員與相關外部單位實施,修訂時亦同。